由西安交通大学哲学系主办的第三十期松梧论坛学术报告“如何理解知识的基始性”于2021年11月24日晚在腾讯会议线上举行。各位参会师生齐聚一堂,共同参与本场由四川大学哲学系徐召清老师带来的精彩讲座。本场报告评论人为厦门大学郑伟平老师、北京大学王洪光老师,我校哲学系丁晓军老师主持。
徐召清
在讲座之初,徐召清老师指出他关注到这一问题是由关于逻辑与哲学的关系的思考开始的。知识的基始性这一问题在知识优先的认识论背景中产生,最早由威廉姆森在《知识及其限度》一书中提出,该书是利用认知逻辑来研究认识论的典范,产生了非常广泛的影响。由于在本报告的讨论过程中会使用到诸多逻辑知识,徐召清老师也想借此探讨逻辑在哲学研究中如何发挥作用。
蒂莫西·威廉姆森(Timothy Williamson)
在对知识“优先”的多个维度进行区分的基础上,徐召清老师首先澄清了两个关键概念:知识和基始。知识不同于认识,也有很多具体的种类,但关于知识基始性的讨论主要针对的是形如“S知道p”的命题知识。而按威廉姆森的用法,“S知道p”的条件是基始的,是指它不能被分解为纯粹的内在条件和纯粹的环境条件的合取。徐召清老师主要就命题知识,重构了威廉姆森对知识基始性的论证。
其次,徐召清老师考察了文献中对威廉姆森的知识基始性论证的三种典型反驳:来自Brueckner(2002)和Jackson(2009)的“基于因果关系的反驳”;Leite(2005)的“基于自由重组测试的反驳”;Ruben(2020)的“基于条件普遍性程度的反驳”。徐召清老师对这三种反驳进行了细致介绍并给出了自己的回应。
在讲座最后,徐召清老师向大家分享了他在研究这一哲学问题时所收获的一些一般性的教益,例如关于内在主义与外在主义之争的思考,以及一些哲学方法论的反思,提出了在哲学写作和哲学诠释中应尽量做到“清晰有度”“厚道有节”,以面对可能的“误解”与“被误解”。徐召清老师特别赞同罗素的主张,认为逻辑不仅是哲学的工具,更是哲学的本质,并且号召大家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尽量多学一点逻辑。徐老师还向大家推荐了一本适合于哲学专业的逻辑教材:Theodore Sider的Logic for Philosophy。
在随后的评论环节,郑伟平老师对知识优先的认识论做了一些背景补充,重构了威廉姆森的基始性论证,指出了相关论争的焦点,对徐老师的相关回应进行了一些质疑和补充,并提出了如何理解知识基始性和知识优先性之关系、对于“优先性”概念的不同理解之间的关系等问题。郑老师尤其分享了厦门大学博士生金凤琴将证言例子化文为图的做法,使听众更加清晰地理解了自由重组原则。
郑伟平
王洪光老师在评论中首先说明了自己对威廉姆森论证思路的理解,在对论证中的相关前提进行逻辑检查的基础上发现了其中的可疑前提,进而提出了她自己的反驳,认为“合成”不等同于“合取”,“通过证言知道”也不等同于“知道”,因而威廉姆森的例子有效性存疑或者作用有限。最后,王洪光老师主张对威廉姆森相关论证中的隐藏信息、隐藏规范进行揭示,并指出了比较有前途的论证反驳方式。
王洪光的屏幕共享
徐召清老师对评论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应,也对参与讲座的其他师生的问题进行了回答,例如知识的“限度”指什么,这种限度与知识的优先性有何关联,以及威廉姆森为什么提出认知主义等等。
在本场讲座中,各位老师通过逻辑论证的方式对知识的基始性这一问题进行了层层深入的分析与讨论,让我们看到了逻辑在哲学中发挥的作用。正如丁晓军老师最后所点评,哲学系的同学还是应该多学一些逻辑,这样不仅可以使自己的表述和论证更加清晰、有效,在遇到问题时也能借助逻辑工具进行更深入的探究。在本场持续两个多小时的精彩讲座与讨论中,同学们不仅了解到“知识基始性”这一前沿问题,拓宽了学术视野,也极大加深了对逻辑与哲学之关系的理解,加强了学好逻辑的决心,受益颇多。
供稿:李沛泽
校稿:丁晓军